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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北京6月9日消息(記者孫瑩通訊員 馬遠斌 王芳)上海美女鄭利與德國人羅伯特混跡深圳富豪圈,3年詐騙數額超過3億元人民幣。廣東高院今天作出終審判決,認定上訴人鄭利、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,判處鄭利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判處羅伯特有期徒刑八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,附加驅逐出境。對於深圳中院一審認定鄭利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定罪和量刑,廣東高院終審予以撤銷。但由於維持了一審法院對鄭利合同詐騙罪的定罪和量刑,因該罪一審量刑已是無期徒刑,故最終刑期未發生變化。
  2007年至2010年間,有著大學文化的上海美女鄭利使用“林意”、“黃少妹”、“蔣林意”、“黎菊梅”等虛假身份,伙同德國人羅伯特,對外謊稱羅是德國某大家族繼承人、國外某大型基金管理人等,先後通過鑽石交易、合作投資、代為理財等幌子,共同或單獨詐騙林某等6名被害人的巨額財物。僅就法院認定的數額,鄭利參與詐騙的財物數額就超過3億元人民幣,羅伯特參與詐騙的財物數額亦超過1.4億元人民幣。
  2013年12月17日,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。被告人鄭利犯合同詐騙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被告人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,但因為其屬於從犯,起次要作用,遂得以減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,附加驅逐出境。
  一審宣判後,兩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。廣東高院經過審理,維持了對鄭利和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的定罪和量刑,但撤銷了對鄭利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定罪和量刑。
  據廣東高院審判長介紹,現有證據證實鄭利持有並使用了“林意”等4個內容虛假的戶籍資料及居民身份證,但不能證實相關居民身份證是鄭利偽造的,其行為不符合刑法規定的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犯罪構成要件,一審認定鄭利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缺乏法律依據,二審法院因此予以撤銷。  (原標題:上海美女合伙德國人詐騙3億 終審被判無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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